“协助党的委员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、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凋落工作,推动美满党和国度监督系统。”
我们把这句话拆分一下:
1.协助党的委员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;
2.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;
3.协助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反凋落工作。
“推动美满党和国度监督系统”的前面,是个逗号,那么,“推动美满党和国度监督系统”能不能称之为“协助职责”呢?
单纯从语法的角度来看,是3个协助,党和国度监督系统不是纪委协助党委来推动美满,而是纪委直接推动美满。
我们再来到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


党委是全面监督,纪委是专责监督。若何理解党委的全面监督呢?
再看党内监督条例的第十五条:

党委辅导本地域本部门本单元党内监监工作,所以所辖党内监督系统,理所该当是在党委的辅导下成立和美满的。再加上纪委自身也在同级党委辅导下(和上级纪委的辅导下)发展工作,所以纪委推动美满党内监督系统,显然是在党委的辅导下发展的。
其底层逻辑还是党委加强对党内监督的辅导,要成立并美满党内监督系统。
那么,到底是纪委受党委委托代表党委推动美满党内监督系统,还是纪委协助党委推动美满党内监督系统呢?再或者,纪委像党委职能部门一样承担党委在党内监督系统这一方面的工作?
很显然,纪委不是代表党委来推动美满党内监督系统,由于党委自身也要做有关的事件;纪委更不能像职能部门一样承担这一方面的工作,纪委比职能部门越发全局和全域。
所以,在党内监督系统方面,纪委“协助”党委来推动美满或许更切合底层逻辑。
党内监督系统如此,国度监督系统同理。
协助,不是代表,更不是包办。
“对峙推广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有机结合,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协同”

凭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查抄委员会工作条例》将这四个协助职责发展如下:

